给补贴、帮招工,贵州这项工程招投标新政值得关注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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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工程施工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旨在于发挥招标投标领域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探索招标投标领域助力脱贫攻坚新方式。
优惠政策
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见习培训,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6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和同等政策待遇。
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难度以及需要使用农民工岗位、数量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法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加分条件、加分额度。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用工需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使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的,评标时给予相应加分。
如何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围绕省内外用工市场需求和我省产业发展需要,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导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见习培训,充分运用各县(市、区、特区)建立的培训实名制数据库,对见习培训合格的人员建档造册,供施工企业用工选择。
企业承诺使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中标后应与项目所在地县级扶贫、人社等部门联系,告知其承诺的用工需求及数量。项目所在地县级扶贫、人社等部门应在10日内会同招标人根据中标企业承诺使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中标企业对接,并负责指导《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失信处罚
中标企业不能提供与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以及劳务报酬、劳动保险等支付凭证的视为未履行《招标投标合同》约定的雇佣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用工承诺。招标人应将其记录为失信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由招标项目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
来源:贵报传媒